学校首页
站点首页
 

【转发通知】关于开展校级学科教学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发布时间:2024-06-10浏览次数:10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4-06-07浏览次数:607

关于开展校级学科教学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精教师教育学科专业群,彰显学校师范教育特色,学校发规处和科研处联合设立“学科教学”专项课题,重点支持学科教学方向(领域)骨干教师开展课程与教学论方面的研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从事学科教学相关方向(领域)教学与科研工作,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专职教师。鼓励学科教学某方向领域三名以上教师组团同时申报不同选题。优先考虑有一定前期基础,具备学科骨干培养潜力的教师申报,且项目团队有附属中小学教师参与的选题。

二、资助政策

(一)出版学科教学相关方向(领域)专著1部,立项专项重大课题,每项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

(二)在校定C1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相关学术论文1篇,立项专项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万元。

(三)在校定C2级期刊上发表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相关学术论文1,或在学报普刊发表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相关学术论文2篇,立项专项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研究经费0.5万元。

(四)上述专著或论文成果均需以长江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除获项目经费资助外,上述成果可同时按照《长江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分类评价与量化办法》予以认定和奖励。

(五)本专项课题为强化学科教学师资队伍研究能力而设置,申请人不得以本人立项的其他各级各类相关或相近的选题或成果来申报。且以上专著或论文成果出版时,需将“长江师范学院学科教学专项课题+编号”作为唯一项目支撑。

三、立项要求

本专项课题申报需申请人填报《长江师范学院学科教学专项课题申请表》(附件1)和《骨干教师简况表》(附件2),通过评审后即予立项。项目经费拨付后,需在20241231日之前完成相应级别成果要求后方可使用。逾期3个月成果没有出版或刊发,项目经费学校予以回收。

四、工作安排

(一)积极组织申报。各单位要结合学科教学实际,积极动员申报、认真组织论证,择优遴选研究选题,并统一报送。

(二)研究成果报送。学校科研处负责统计收集研究成果,请获得立项的教师及时将专著或论文成果报送至科研处,以便及时给予经费资助。

(三)时间材料要求。

1.时间安排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4621日,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要求

纸质版材料:《长江师范学院学科教学专项课题申请表》《骨干教师简况表》(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处致远楼530室;

电子版材料:《长江师范学院学科教学专项课题申请表》《骨干教师简况表》(word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yznu.edu.cn

联系人:周峰  72790388

 

附件

1.长江师范学院学科教学专项课题申请表.docx

2.骨干教师简况表.docx


 
长江师范学院 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版权所有(Copyright (C))2010,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重庆·涪陵·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 邮编:408100 版权所有© 邮编:408000